本报讯(记者刘平吴学婵通讯员高暄)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本市三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扎扎实实地战斗在“严打”整治斗争第一线,为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目标的实现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据统计,自去年4月至今年8月,全市法院从重从快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707件,判处犯 罪分子14517名。其中,审结爆炸、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871件1440人;审结抢夺、盗窃等多发性刑事犯罪案件2734件4237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亡的罪犯1199人,占判决总人数的8.26%。在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中,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取出口退税、骗汇、假币犯罪案件264件488人。同时加大适用财产刑力度,对6958名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占判决罪犯总人数47.9%。对最高法院和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案件,市高院统一组织,跟踪督办,各院抽调业务骨干加快审理,已进入审判程序的131件案件,审结122件。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公判活动,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召开各类大、中型公判活动101场,对688案1098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集中公开宣判,旁听群众达29万余人次,有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日前由市高院统一组织,一、二中院和19个区县法院分别召开的21场集中公开宣判活动中,共判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30件,罪犯217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罪犯占40%,充分体现了打击力度,并在全市掀起了新一轮“严打”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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