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特色的大排档是市民消遣的好去处 邱伟荣摄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报道,在“大排档”里享受月色清风、啤酒美食是广东最富特色的餐饮文化之一,多年来成为岭南地区人们消遣的好去处。随着城市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大排档”在给人带来享受的同时这种经营方式也招来了越来越多的非议:占道经营、堵塞交通、污染环境。近日,深圳提出要在3个月内消灭所有占道经营现象,“大排档”何去何从引起诸多关注。
市民:难舍精彩夜生活
深圳要取缔大排档的消息传出后,在深圳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乐意到大排档消费的市民说,在大排档里划拳吃田螺,是很多吃夜宵的市民首选,都市白领、老外也为之疯狂,不仅消费便宜,还因为这里可以得到白天紧张工作后的最大放松。
一位仍穿着上班套裙的小姐向记者比较了吃酒楼和吃排档的不同:“上酒楼是为了用庄重的场合表示对客人的礼貌,如果和一班朋友吃饭,我宁愿吃大排档,可以很疯很闹。记得一次一个老外专门请我带他去吃,说是在电影里看到了这样的夜生活情节觉得很有趣,后来他吃得很投入很开心。”
听说不能再吃大排档,不少食客表示惋惜:“这里有平民百姓最精彩的夜生活!”“外国的露天咖啡馆很出名,我们自己土产的饮食文化为什么就不能得以承传?”
城管:大排档犯“四宗罪”
“大排档”这种经营方式久已有之,到了城市管理日益规范化的今天却陷入一个悖论:城市道路是公共场所,商家只能入室经营,以“露天”为特色的大排档违反《市容环境管理条例》。
深圳市城管办法制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大排档有多方面违法经营的问题:占道经营,每平方米罚款500元;超门店经营,每平方米罚款200元;乱倾倒垃圾,每平方米罚款500元到2000元,乱挂广告牌,每个罚500元到2000元。
这位负责人介绍,城管部门曾对一家鸡煲店大排档处罚过,一次罚了6万元,从此该店再也不敢将饭桌摆到路边,而是在旁边又租了一个铺面。
深圳市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几年前曾专门辟地划圈搞过“灯光夜市”,但由于档主们都极不自觉地将“夜市”范围越扩越大,灯光夜市渐变成“脏乱差”的代名词,主管部门只好决定对其一律取缔。而深圳现有为数不少的大排档,因其带来的卫生交通消防隐患问题,在城市日渐规范发展的今天也将面临被取缔的困境。
这位负责人说,3个月内要求全部大排档入室经营是铁板钉钉的事,处罚一家是一家,还要不断地向他们宣传城管法规。
档主:客人喜欢在外面吃
据记者估计,深圳大大小小的中式餐饮店,50%以上都存在着将饭桌摆出店门的现象,少的两三张,多的十几张,如果进行处罚,则是按照超出门店的面积大小计算处罚额的。记者日前随城管执法队员查处夜间大排档时认识了福田皇岗村的一家大排档档主,他的店面没有一块砖头,只用尼龙塑料搭了“屋盖”,锅碗瓢盆桌椅全部摆放在路边,拉来的水龙头,照明用的是马路灯,排污渠用的是市政排雨管,就是在这样的经营环境下,这位来自四川的档主居然还肯花上数千元的“顶手费”在几天前买下这一档位,以为可以大干一番,那天,面对城管执法队员前来执法并开出的高额处罚单,老板全没了主意。
而在沙嘴村的一家火锅城,来自茂名的老板娘说,75平方米的店面月租是6000元,当时股份公司说好饭桌可以摆到店外,村内的保安不会管,他们通常会摆两桌出来,客人也最喜欢在这两桌吃饭,觉得在外面吃更有情调,他们就和旁边店呼啦啦地摆了一排,甚为热闹。“如果不摆出来,生意就没法做,客人都喜欢在外面吃。”这是记者在采访时听大排档主说得最多的。(缪洁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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