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听取有关报告,建议建污水处理厂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曾璇报道:流溪河流域水质受污染情况仍然突出,建议在流溪河上、中游建污水处理厂,保证广州
市民饮用水的安全———昨天上午,广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有关部门跟踪检查《广州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定
》和《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流溪河是全程流经广州市辖区内唯一的“生命河”,其水质的好坏是直接关系到市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报告称:
近年来,广州市政府在执行两个《规定》过程中,做了不少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
薄,流溪河沿岸一些企业,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出于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其污水不经处理而偷排的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水事问题多头管理,难以协调。流溪河流域沿岸堤围整治已初见成效,但水质受污染情况却仍然突出。流溪河
虽有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却无权处理水污染问题。广州市第一条堤岸建设与污水截留工程同时开工的流溪河支流石井河,
由于截流工程跟不上,现在“堤围美观、水质如墨,臭气熏天”。
报告认为:流溪河是广州市的生活水源,广州市应采取特殊措施进行整治和管理。建议参照白云山和城市综合执法的
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管委会及其办公室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近两年,省、市人大代表曾多次视察流溪河水利水事工作,都曾提出在流溪河上、中游建污水处理厂,以确
保流溪河中、下游,特别是江村、石门水厂河段的水质达标,保证广州市民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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