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昨日,福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决原泉州市粮贸运输公司经理李国清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国清自1991年出任泉州市粮贸运输公司经理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 公款1447.37万元。1994年元月至1996年3月间,李国清将公司汽车销售给他人,并将车款89.2万元私自 挪归自己使用。1993年至1996年间,李国清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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