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自2002年11月15日起,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营业服务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但记者近日发现,兰州市的许多网吧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纷纷打出“特价上网”等一系列优惠活动,使不少未成年人在考虑到“以后上网不方便”的情况下,通宵达旦地泡在网吧中,上演“最后的疯狂”,情形令人担忧。 本报记者裴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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