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赵艳新报道昨日,记者从沈阳铁路运输法院获悉,陈某在未来岳父与人打架时不但不劝阻反而加入“ 战斗”,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陈某是新民市的农民,在沈铁建设集团北顺高压电器设备厂当临时工,并在该厂工棚居住。7月9日,住在北顺高压 设备厂后院的孙某与郑某之弟打架。同日17时,孙又与郑某等
法院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本应以故意伤害罪从严惩处,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给被 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故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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