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晓征)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重大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一周年了。10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省总工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就这部法律在我省贯彻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后努力方向等畅所欲言,建言献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在开展《工会法》的学习、宣传,依法开展新建企业组建 工会工作,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和职工法律援助,加强厂(事)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与会人员对《工会法》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就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私营企业抓典型示范等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陈瑞鼎在讲话中指出,《工会法》修改实施一年来,成效是明显的,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到位、职工权益被侵害等问题。各级领导要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增强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自觉性;以依法治会为依托,推进《工会法》的全面实施;严肃执法,解决《工会法》实施过程中手段软、措施弱、执法难等问题;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修改后的《工会法》认真宣传好、学习好、贯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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