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起,成都市交警在处理突发事件、夜间开展工作时,可以佩枪执行公务(据华西都市报10月23日报道)。成都交管局负责人说,佩枪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处理交通问题,而是为了打击各类街头犯罪,同时保护交警的自身安全。看了这则消息,我不禁为交警佩枪大声叫好。
如今,交警除了肩负疏导交通职责外,有时还要配合公安部门缉拿疑犯。交警的人身 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成都交警在处理突发事件、夜间处理交通事故和协同其他警种工作3种情况下可使用枪支,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理有利。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在疑犯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等紧急情形下,人民警察依法可使用武器。追捕逃跑疑犯,公安刑侦人员有时需要得到交警给予设卡拦截等方面的援助,有些疑犯逃跑时会携带武器,这时交警的设卡拦截行动就极有可能受到亡命之徒的攻击,导致人员伤亡。在这种紧急情形下,交警依法佩枪使用武器,可大大减少伤亡的出现,尽最大能力地协助公安追捕疑犯。
当然,交警佩了枪,并不等于就可以避免伤亡的危险。与其他警种一样,交警在执勤时必须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辅以规范化培训。只有这样,佩在交警腰上的枪,才不会成了装饰品,才能在最有必要的时候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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