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吴黎明常爱玲)中国公民有望不久可申领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的公民身份证,
取代目前的居民身份证。
公民身份证法草案今天首次由国务院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草案规定,每个中国公民都有一个唯一的、终身不
变的18位公民身份号码,这个号码在公民出生登记时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标准编制。
1985年9月6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了《居民身份证条例》,确立了中国的居民身份证制度
。
与目前的居民身份证相比,由于采用了非接触IC技术,公民身份证将具有机读功能。将公民身份证在特制的机器前
扫一下,公安机关就能获知证件主人的个人信息。
公安部副部长罗锋在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作说明时说,这个草案调整了身份证的发放范围,凡年满16
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可申领公民身份证。回内地定居的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定居并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
外国人、无国籍人可申领公民身份证。
目前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劳改、劳教人员不发给居
民身份证。
为保障警方依法履行职责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草案对公民身份证的查验、扣留作了严格限定。“除了人民警察可
以对依照《刑事诉讼法》被执行强制措施的公民的公民身份证予以扣留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扣留公民身份证。”
草案规定,目前的居民身份证在更换为公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从1985年9月居民身份证制度确立至今,中国已累计发放了11.4亿个居民身份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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