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文学 通讯员 李力)原北京市鑫华祥物资供应公司经理、北京润达宏业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吕润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980余万元,购买了豪宅名车。日前,丰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车、房和60万元赃款退还给单位。
1999年间,吕润明在鑫华祥公司改制的过程中,利用担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弄虚作假将宣武国税局应付给鑫华祥公司的购房款200万元隐瞒后侵吞。并以该款以其女儿名义购
1999年5、6月间,吕润明在公司改制的过程中,还采取虚构、伪造购房单位的退房协议书等手段,参与企业资产评估,并在购买鑫华祥公司时,侵占集体财产262万余元。此外,吕润明还采用其他手段一共侵占集体财产共计人民币980余万元。
法院认为,吕润明身为集体企业负责人,在公司改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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