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建波见习记者葛红侠报道昨日,投诉兴隆大家庭商场的张淑英女士和商场代表再次来到本报,要求商家
履行合同,赔偿因封货无法经营造成的损失。商家代表楼层赵副经理认为他们没有错,并继续要求张换个品牌经营。双方就此
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张淑英告诉记者,她代理的“人之和”品牌服装店于今年1月20日在兴隆大家庭正式营业。当时商场正在招商,张
还为商场介绍了另外两个知名品牌。6月7日,张作为厂方代理 人与商场签订了联营协议书,经营期限自2002年6月26
日起至2003年6月25日止。
9月18日中午,张接到职业部经理赵文德的电话,告诉她撤柜台。张急问原因,赵称布局有调整。张说,兴隆大家
庭称撤掉“人之和”品牌有三个原因。一是布局调整,二是品牌淘汰了,三是销售额倒数第一名。张认为,布局调整可以换地
方,不应撤掉柜台;品牌是否淘汰是国家有关部门的事,商场不是国家机关,没有权力宣布哪一种品牌淘汰;至于销售额倒数
,张称,“人之和”服饰只是在市场中心岛六家店中倒数,职业部一共40多个品牌,“人之和”一直卖得很好,决不会倒数
后几名。另外,双方在联营协议书中达成一致:厂方单位面积销售额连续二个月倒数后5名,商场有权终止合同。
兴隆大家庭商场丽人服饰馆车经理告诉记者,商场不会随便撤货,只有销售额排名倒数第一,才会被撤货。现在,商
场已向“人之和”品牌发出书面通知。车经理介绍,“人之和”品牌属位置最好的区域,但接连几个月销售业绩都在末尾。商
场所说的撤货是指撤掉这一品牌,并不是撤掉厂家,如果厂家能换个新的品牌,对双方都有益。车经理强调,没有通知将货封
存不是事实,商场下达通知书后,厂家不撤货,商场才将货拿走,这不是商场的意愿。车经理还告诉记者,只有不断地淘汰销
量不好的品牌,引进受欢迎的新品牌,商场才能渐渐红火起来。
张告诉记者,9月26日,她在没有接到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人之和”存货就被封存了,至今不知去向。张称
,从开始到现在,她在商场装修、进货方面投入了大笔资金,由于商场的不负责任,给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张准备起诉
至法院,讨回公道。
记者宋建波见习记者葛红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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