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10月25日电 武汉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分处理试行办法》。这个办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如果“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不仅应立即改正,还将受到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的处分。
办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审批、减轻企业负担、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
据《湖北日报》报道,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作了明确界定,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和文件进行收费、擅自设立审批事项、无故拖延行政审批期限、违反规定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或者借检查名义“吃、拿、卡、要”等,均被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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