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振威通讯员方燕)今后,擅自拆除邮政通信设施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将被处1万元以下罚款。将于
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邮政通信设施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为全市上千处邮政局所和报刊亭箱撑起了“保护伞”。
据北京邮政负责人介绍,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邮政设施并没有像水、电、气一样受到重视。据统计,
自1985年以来,全市共新建、改建了500多个居住小区和危 旧房改造区,但邮政局所总配套率不到60%;因道路拓宽
、商业街区改造,先后有30余处邮政局所被拆除,至今仍有18处尚未恢复,其中骡马市邮局被拆已长达23年。
据了解,《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中虽有明确规定:“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开发区、
机场、火车站等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时,应当听取邮政通信主管部门对配套邮政设施的意见。”然而在现实中,邮政局所应配建
的没配建,或配大建小,或虽配建但开发单位不按有关规定价格同邮局结算以及不经邮政部门验收,居民楼房未建邮政设施照
样交付使用,甚至拆了邮政局所长期不还建等屡见不鲜。邮政基础设施不足直接导致百姓找邮局难、用邮难、通邮难。
作为《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的重要补充和细化,《规定》的颁布施行将有效解决北京市邮政局所少、局所分布不合
理、邮政设施还建难、百姓用邮难等问题。其中,《规定》明确了对擅自改变邮政通信设施性质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即“擅自
拆除邮政通信设施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将被处1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北京邮政将加大对邮政通信设施的监管力度,加快邮政通信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到2005年,北京市邮政局
所总数将达到1086处,邮政报刊亭将达到3000处,平均每一局所服务人口1.06万人,服务半径将降低到2.22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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