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深圳专讯为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深工作,深圳对在原有的出国留学人员和国内其他地区来深的高级人才未成年子女
入学优惠政策基础上,日前又作了新的优惠政策补充:这两类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免缴借读费,并可报考
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深圳市政府印发的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若干规定中,对持有深圳人才居住证的人员, 规定了其未成年子女入幼儿园、
中小学享受优惠待遇。但对户口已迁入深圳的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其户口不在深圳的子女的就读待遇问题未曾提及。为使国内
其他地区来深工作的人才享受同等优惠待遇,为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深工作,深圳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已办理深圳市常住
户口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副高以上技师技术等级)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人员,其户口不在深圳的未成年子
女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免缴借读费,并可报考重点中学的高中部,已缴借读费的将予以退回。该优惠政策自2002—2003
学年度起施行。(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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