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拉萨10月28日电 记者刘亮明报道:为进一步提高涉农(牧)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自治区将全面推行涉农(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据了解,此次实行公示的主要内容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民政、计生、城建、国土、工商、公安、司法、劳动、农牧等部门的涉农(牧)收费;农牧区中 小学收费(免收学杂费);向农牧民收取的水费、电费、邮电资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粮食收购保护价格等。不仅要公示这些涉农(牧)价格和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价或计费单位,还要公示举报电话及受理单位和承诺等。
物价局此次推行涉农(牧)价格和收费的公示采取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形式,坚持在农牧民群众经常聚集的场所进行公示与部门收费执收地点进行公示相结合,坚持涉农(牧)价格和收费公示与明码标价、政务公开相结合,设公示栏、公示牌和价目表或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中公示,或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示。严禁以实行涉农(牧)价格和收费公示为由向农牧民集资摊派收费,增加农牧民负担。同时,按要求,力争在月底以前设立执收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公示栏、公示牌和价目表,而其它地区争取在今年底以前完成,到明年底,公示栏、公示牌和价目表推广到村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