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气预报 新闻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保险法修改 “保险代理”欺骗投保人将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0月29日00:2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邹声文王雷鸣)在现实生活中,个别保险代理人为了拉客户,不惜将保险收益吹得 天花乱坠。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通过了关于修改保险法的决定,那些再通过夸大其辞欺骗客户的保险代理人 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这一法律同时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为保险 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法律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 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 务;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 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 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完)

  相关链接:

  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骗保”将会自食其果


发表评论】【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笔名:   密码:
· 每月只需5元钱 图片铃声随心换!
· 2002年西湖博览会短信服务
· 用图片铃声许下秋天爱的誓言
· 下载鸟啼铃语 获彩屏手机
· 越洋短信 万里传情
· 欢迎订阅欢乐英语系列短信
头条新闻
(30元/月)
体育新闻
(0.2元/条)
非常笑话
(0.5元/条)
两性学堂
(0.5元/条)
你的手机: 手机密码:   > 快速获取密码
图片  铃声  言语  自写短信  游戏  订阅分类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联通手机购买个人家园,百分百中奖!


下鸟叫铃声获手机
每月5元铃图随心换
《蓝色生死恋》
《我的野蛮女友》
《桥》-啊朋友再见
[戴佩妮] 你要的爱
更多精彩铃声>>









诺基亚   西门子
摩托罗拉 三星
阿尔卡特 松下
爱立信   三菱
更多精彩图片>>



新浪商城推荐
  情爱对对碰
  • 登喜路红瓶男香水
  • 兜肚式古典美人装
  • IBM笔记本电脑
  • IBM送128MDDR内存
  • IBM送64M优盘
  • 电脑配件降价啦
  • 超级显卡才百元起
  • 大功能刻录机特价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