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四博士涉嫌剽窃案昨天在海淀法院开庭。四名博士之所以被告上法庭,是因为他们所作的《金融控
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被中信公司指控有大量章节属于抄袭。
中信索赔32万元
中信诉称,1998年以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组织研究人员就“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总课题进行研究,先后在
公司内部刊物及网站上发表了一批学术论文。当他们准备将这些研究成果在今年结集出版时,发现由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年2月出版的《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有大量章节抄袭了中信的论文。
中信公司以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为由,将王某、田某等人和经济管理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所有已发行和正在销
售的《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并赔偿经济损失32万元。
到底谁在剽窃
在法庭上,中信公司拿出证据,以证明该书不仅剽窃了中信公司成果的主要内容,甚至作品部分标点符号乃至个别错
别字也与他们的研究材料一模一样,属于严重剽窃。
王某承认他的作品部分内容使用了夏斌等人的《金融控股公司研究》的内容,他本人已向书的作者夏斌道歉,并得到
了他本人的谅解。但是,他称从来没有剽窃中信公司的劳动成果。而且,中信公司的作品翻译和编译自国外作品,作品署名作
者没有经过国外作者的授权,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故中信公司也不能作为著作权所有人。
由于双方存在分歧,法庭让双方先庭下协商,并可申请法庭再调解一次。晨报记者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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