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28日电 记者贺广华、吴刚报道:海口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3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行业报刊、小报小刊冲击党报党刊的发行。
《规定》指出,近年来在报刊发行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行业报刊和小报小刊乱摊派的现象,给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增加了负担,严重扰乱了党报党刊的正常发行秩序,引起群众 强烈的不满。为此,要进一步严肃党报党刊发行纪律,加大治散治乱力度,改进作风,刹住乱摊派歪风,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确保2003年度《人民日报》等主要党报党刊的发行量稳中有升。
《规定》强调,除中央、省委、市委规定必须订阅的党报党刊外,其它各类报刊必须坚持自愿订阅的原则,均不得召开报刊发行会,不得以文件形式向基层单位下达征订指标。各行业、各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政职权强行摊派征订,更不得把征订指标作为考核或评比条件。对各类行业报和小报小刊乱摊派的行为,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市委宣传部报告(联系电话:66795579)。对违反规定的乱摊派行为、乱搭车现象,由市纪检监察、组织、宣传部门进行查处。
各单位、各部门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报刊发行的关系。在征订发行中,不准用小报冲击大报;不准用行业报冲击党报党刊;凡是未完成主要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不准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2年10月29日第一版)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