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记者邹文彪、曹小武报道:昨日,南昌市人民政府正式向该市市政公用局、老龄委下发了抄告单。从下个月
起,省城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将更加轻松、方便。
为贯彻我国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南昌市政府研究决定,凡南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老年人优待
证和身份证到公交公司办理免费乘车证;1998年6月以来, 南昌市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已办理并经年审合格的免费乘车
证至2002年11月1日以后继续有效;免费乘车的范围为市区路别编号为1—99路公交汽(电)车。抄告单首次对外地
来昌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作出了界定:凡外地到南昌的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在昌居住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凭
当地核发的老年人优待证、暂住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公交公司办理免费乘车证;其在昌居住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的,可凭老
年人优待证和身份证到公交公司办理临时乘车手续。抄告单还要求公交公司在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时,应做到在工作时间随
到随办。人民公园将向老人免费开放又讯记者陈勇报道:本报曾在10月8日对我省即将实行新的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作了报
道,《办法》规定,11月1日起我省60岁以上老人可凭江西省老年证或身份证享受一系列优待,其中包括可免费进入城镇
公园。随着这一新措施的即将实行,作为南昌市区唯一收费公园的人民公园已推出相应的应对措施。10月25日,人民公园
的工作人员在门口贴出公告,告知南昌市的花甲老人:每月28日至30日上午可花一元钱在人民公园办理永久出入证。
人民公园办公室刘副主任告诉记者,办理新的出入证不具强制性,不想办的适龄老人到时可凭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新老
年证也能免费进公园。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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