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海菊 通讯员陈广民)为提高电力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杜绝关系电、人情电、权力电,近日,冀州市电力局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如举报属实,将给举报者一定奖励。
举报范围主要包括:服务态度蛮横;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关系电、人情电、权力电;违反国家规定给客户停电;私自向客户推销商品;接受客户宴请和贵重礼品、礼金;让客户 报销不应由客户负担的费用;电价超过批准电价;计划停电未提前通知重要客户;强行为客户指定用电设备和施工单位;公开或变相索要客户钱物;无偿占用客户物品、通讯工具、机动车辆和住房;擅自减免电价和电费违约金;在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中损害国家、客户和电力企业利益;自客户提出用电申请在规定时限内未给予答复;客户受电装置经验收合格并办完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接电;发生停电后,检修人员除特殊原因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等共计18项内容。同时,对于署名举报,经调查属实,将视情况给予举报单位和个人100至1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为:0318—86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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