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靖)截止到今年10月,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88万辆,比两个月前增加3万多辆。其中摩托车36.28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9.3%,平均5辆机动车里有1辆是摩托车。
据统计,本市近几年摩托车年平均增长近3万辆,年增长率为13.8%。由于国家和本市此前一直没有报废标准和办法,近几年摩托车每年报废数量一直徘徊在2000辆左右。一批在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领取号牌的摩托车,如幸福250、嘉陵70、铃木AX-100等,尾气排放合格率极低。据统计,本市现存1994年10月底以前注册的摩托车有63000多辆,到今年10月底,使用年限超过11年的摩托车将达到22171辆。
由于摩托车增多废少,造成老、旧、破车随意上路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摩托车发生事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城近郊区结合部和远郊区县摩托车交通事故率更高,给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此次《北京市摩托车报废管理办法》出台并施行,将为减少城市大气污染,预防交通事故,改善和净化大气环境、交通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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