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田雨)政府卫生投入将重点向农村倾斜。今天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
乡镇卫生院院长将公开竞聘上岗国家将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到2010年,中国农民将人人享受到初级卫生
保健大部分乡镇将能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预防 保健咨询我国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国家将实
行卫生扶贫我国将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乡镇卫生院一般不得“长成”医院我国将有计划清退卫生岗位上的非卫生技
术人员国家将对杀鼠剂进行严格审查登记
决定强调,从2003年起到2010年,中央及省、市(地)、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
展农村卫生事业,包括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经费、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资金等。
决定要求加强农村卫生经费的管理,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服务量将农村卫生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农村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各种挪用和浪费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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