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若无物,顾客头破
晨报讯(通讯员李汝银雷俊平记者赵中鹏)窗明几净竟然使一家超市成了被告。日前,因为被玻璃门撞伤,牛某将某 超市起诉到法庭。
牛某在起诉书中叙述了自己的一次不幸经历:今年9月13日,他去某超市购物,出来时
为此,牛某要求超市赔偿各种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19594.25元。昌平法院已受理了这一例玻璃门撞伤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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