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华锐通讯员陈彬实习生叶美英)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交警总队获悉,从11月1日到12月25日,省
公安厅、省交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整治机动车严重超载、超限违章行为专项
行动。
据了解,这次行动重点是整治货运车辆装载超出行驶证核载重量30%以上和违反国家规定限值超限运输、客运车辆
装载超出行驶证核载人数20%以上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行动期间,四部门联合在全省主要国道设
立27个查处超载违章执勤点。
据悉,对查获的违章车辆,交警部门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对运载一般物品的机动车发现有严重超载、超限违章行为
的,要坚持超载违章消除后才放行的原则,严禁罚款放行,并组织落实超载车辆卸客转运工作,转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运
人或车主负担;对严重超载违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员处以吊扣驾驶证1个月以下的处罚,同时对驾驶员进行记分(
一次记3分);对严重超载的客车驾驶员和车主处以15天以下拘留。若严重超载车辆的驾驶员、车主、货主或其他有关人员
不听劝告、不接受处理,拒绝、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员和其他直接参与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
、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有
超载违章行为的,由公安、交通部门对有关人员(企业)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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