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保安体系纲要法获立法会通过
据新华社电为了保障澳门的发展,确保内部法律秩序不受国际不稳定因素影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制订了内部保安
体系纲要法,并已于10月28日在立法会获得通过。纲要法规定,在面对危急情况下,行政长官可以颁布宵禁令,并限制公
民以任何方式通讯。
纲要法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澳门内部保安的最高负责人,有权领导跨部门的工作,以便在内部保安受到严重
威胁或发生公共灾难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调配军事化部队及治安部门的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等。
法令还规定,在内部治安受到严重扰乱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有“颁布48小时限制权利、自由、保障的合理措施”的
权力,并可在预先听取行政会意见的情况下,延长有关措施的实施时间。
法令授权警察总局在有强烈迹象显示内部保安因犯罪活动而受到扰乱时,有权向起诉法官提出建议,实行通讯管制。
纲要法还要求警察总局通过警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在打击暴力和跨境犯罪等事务上保持国际和区际合作,有力打击
国际恐怖主义、武器人口毒品贩卖、洗黑钱和网上犯罪等。
保安司长张国华在立法会审议纲要法案前说,这一法令定出了澳门内部保安体系的纲要和架构,将有利于加强内部保
安机制的应变和预防能力,也有助提高澳门作为国际都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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