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电江西今年新制定的《江西省土地交易管理规定》中规定:有8种土地交易必须在交易中心公开进
行。
据信息日报报道,这8种土地交易包括:房地产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包括政府征用、收回、
收购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储备土地的交易;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的交易(包括
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建筑物、构造、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以及土地联建、联营合作等交易);为实现抵押权进行
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人民法院、执法机关裁定、决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
、附着物转让;取得出让、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的首次交易(包括出让、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的首次转让、出租、抵押、交换、赠与等交易);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
权交易;依法应当进入土地交易中心的其它土地交易。
另外,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些土地在土地交易中心秉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交易,不仅能够有效防止贪污腐败,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更是在经营土地的同时经营城市。据了解,南昌市今年1至9
月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总成交地价已达24亿元,为南昌市建设花园城市提供了资金保障。(陈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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