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消息 (记者 赵喜康) 昨日,省征兵办作出新规定,征集在校大学生的试点范围扩大到长沙地区所有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并公布了征集在校大学生的条件、待遇及复学办法等。
据悉,此次试点范围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中的电大普通班和高职班、具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资格的民办高校。被征集的在校大学生应 具备如下条件:本人自愿入伍、原始户口属本省,政治、身体双合格。其视力标准为左眼4.8,右眼4.6,比以前有所放宽。男生为本、专科二年级以上,22周岁以内,女生年龄不超过20岁。
今年只限在长沙地区的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后的待遇,除国家教育部等5部文件中有规定外,还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原学校保留其学籍到退伍后1年。服役期间因公因战伤残的,复学后,三等伤残军人,减免学费30%;二等伤残军人,减免学费50%;一等伤残军人,学费全部减免。报考研究生对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校大学生批准入伍后,其家属享受军属优待,与当地同年入伍的义务兵一并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当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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