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王军)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决定,提出落实这项规划
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依法追究违反规定批准建设的渎职、失职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
根据最近公布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明清旧城(公元14世纪至20世纪初)将得到整体保护,内
容涉及历史水系、传统中轴线、旧城“凸”字型城廓、道路及街巷 胡同等10个方面,在已确定的北京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
保护区的基础上,又公布了第二批1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要求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必须以“院落”为基本单位进行保护与
更新,危房的改造和更新不得破坏原有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
为确保这项规划的实施,北京市政府作出决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严把审批关,切实执行规划确定的保护内
容和范围;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名城保护规划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对违反规定批准建设的渎职、失职行为,要依法追究
其行政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危房修缮改建项目,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在保护各级别文物
及四合院等历史建筑和遗存的前提下,使危房得到改造,并延续原有街区风貌,改建项目必须在确定保护内容之后,再做规划
和设计;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的危房改造项目,要加强对文物、古树名木以及有保存价值的四合院、胡同等历史建筑和遗存的
保护等。
这项决定还提出,旧城内房屋维护改造方案必须先由相关专家提出咨询方案,危改项目的规划方案必须有历史文化保
护专项论述;旧城区内的交通采取以公共交通为主的方式,限制和调节驶入城区的汽车交通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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