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讯如果经营者将你的电话号码、姓名等个人信息透露给别人,那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去告他。将于明年1月1日起 施行的新《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首次将消费者个人隐私列入保护范围。
新条例明确规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必须保密。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 无关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营者未经
新条例还特意为“个人信息”加了注脚:消费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学历、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 、指纹、血型、病史等与消费者个人及家庭密切相关的信息。
新条例还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条例保护 。令人关注的是,新条例对消费者人身自由给予极大“关怀”,经营者对消费者搜身、侮辱或诽谤消费者,都将受到处罚。( 倪杰谢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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