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镇规划建设工作检查情况
10月26日至29日,由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带队,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组成的城乡规划监督联合检查组一行8人,检查和听取了我省城镇规划建设工作情况。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省政府、昆明市政府、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工作情况和城市绿地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昆明市、大理市等的城镇规划建设。在10月29日的情况通报会上,仇保兴代表检查组向云南省反馈检查情况时认为,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措施,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促进云南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检查组指出,近年来云南省城镇规划建设步伐加快,城镇规划管理机构逐步健全,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出台了《云南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了一系列城市规划编制技术暂行规定。风景区规划建设管理日趋完善,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立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10处,省级风景名胜区55处,市县级风景名胜区6处,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远远高于全国1%的水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更加重视,全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大理、丽江、建水、巍山全部完成保护规划;省级历史文化名城9座腾冲、威信、保山、会泽、广南、石屏、孟连、漾濞、香格里拉中8座已编制完成保护工作;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12座,其中10座已编制完成保护规划。检查组认为对大理洱海的保护工作等好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要继续加大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城乡管理机构建立;强化城乡建设规划布局,制定项目审查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胜风景区的保护工作等。另外,检查组要求,此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年底前对群众举报的一些违规问题要查清,并上报国家3部委。
省长助理李新华,省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情况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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