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温涛)“狼烟”误机引起难解纠纷(本报今日报道),这一案例在旅游界颇具代表性,所以引起了山东省城旅游界的关注,有意思的是,旅游界和法律界人士在对此事的认识上也存在分歧。
省城一些旅行社老总认为,旅行社作为中介、代理机构,对民航等相关行业的依赖性非常强,因此也非常脆弱。像农民燃烧秸秆的狼烟造成飞机延误的事情,对于旅行社来说是 无法预料也是无法抗拒的,因此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件,买卖双方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也好确定责任。同时,出现问题,导游人员应该尽职尽责,不应该随意离开旅游团队,而是应该妥善地与游客协商,将问题化解。
法律界人士则有不同的观点。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孟晓林律师认为,根据有关法规,不可抗力有比较严格的界定,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农民燃烧秸秆的狼烟导致航班延误,应该算作意外事件,而非不可抗力,是旅游合同迫不得已的变更,这种变更是因为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也就是航空公司造成的。所以旅游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游客和旅行社应该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对此进行协商,但在这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
也有观点认为,旅游团队参加的是包机,而不是正常的航班,因此飞行时间上应该是旅行社与航空公司协商好的,一再延误,旅行社应该对游客说清楚,给出明确的答复。所以,旅行社导游自己飞走的做法说不过去,旅行社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据最新的消息,省旅游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将此事向国家旅游局汇报,寻求帮助。相信有关此事的各种说法很快会有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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