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10月30日电(邹辉向薇)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刘中福等二十二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终审宣判,二十二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死刑。
今天被宣判的二十二名犯罪分子分别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等罪行,年龄最大的五十四岁,年龄最小的十九岁,其中还包括两名女性犯罪分子。
叶昌勇是今天公开宣判的二名年龄最小的罪犯之一,因伙同他人抢劫三十三元人民币现金并直接致一人死亡而遭法律的严惩。二零零二年三月三日下午七时许,叶昌勇伙同另一名已判刑的犯罪分子在重庆永川市拦住在路上行走的被害人及其女友,持刀威胁,逼二人交出钱财,遭到被害人反抗,叶昌勇即持水果刀向被害人胸、颈等部位猛刺三十二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叶昌勇等二人抢得现金三十三元人民币。
据了解,重庆警方于昨日凌晨在全市开展了“飓风十号”集中清查搜捕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三百六十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近二千名,缴获海洛因近四百克、枪支十八支、管制刀具一百一十把,追回价值六十余万元的赃款赃物。
今天公判大会结束后,刘中福等二十二名犯罪分子被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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