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日电中国公安机关在十五大以来的五年来,建立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国公安机关有二千三百七十五人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受到追究处理,其中县市公安局长以上领导干部六百八十五人。
五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重点查处了一大批县市公安局长以上领导干部和民警中违反政治纪律、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玩忽职守、参与走私护私、包庇放纵犯罪、刑讯逼供、滥用 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涉黑涉恶等违法违纪案件,严肃了纪律,惩治了腐败,教育了民警,纯洁了队伍。
经过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公安队伍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据统计,二00一年全国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比一九九七年下降百分之八点八,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二十二点八,特别是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三类案件下降的幅度更大。
按照中央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县市公安局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和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条规教育,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奢侈浪费、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作风不实、虚报浮夸等问题。
目前,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等部门在反腐败斗争中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建立了领导交叉任职、联席办公会议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公安特点的内部监督体系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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