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副书记殷增涛从北京捧回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匾牌,这是迄今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获得的最高荣誉,标志着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第二步目标胜利实现。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岱梨率市文明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机场迎接殷增涛一行。
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始自1992年。全市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增强城市新优势、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基础工程”,树立文明城市形象、发展先进文化的“龙头工程”,为民办实事、谋利益的“民心工程”。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城市的喜人局面。
10年来,武汉文明创建高招迭出:1992年,提出“治城育人”;1996年,出台市民“十不”行为规范;1997年起,开展“四个百万”活动;1999年,开展“面向新世纪的武汉人新形象”大讨论;去年,100余万市民签名承诺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今年,“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大讨论和“环境创新大家行”以及文明社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蓬勃开展,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
通过文明创建,我市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市民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吴天祥小组、百步亭社区、民意派出所、夏雨田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典型走向全国。
2000年,我市“十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文明城市创建“三步走”目标:省级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授予我市“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时隔2月,我市又捧回“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匾牌。当前,全市人民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向第三步目标奋力迈进。
此次表彰大会于29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63个城市受表彰,其中省会城市9个。(记者李咏 实习生王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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