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甚至影响到社会安定。为了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六章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赋予药品检验所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重任。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是本市惟一一家依法对药品质量检 验的专业机构。每年的检验量超过3000件,多次被授予“优秀质检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先进单位”、“深圳市打假先进单位”等称号。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是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执行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的法定检验机构,担负着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的任务。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82年,1986年正式开展工作,1990年通过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获得《计量认证合格证》,1996年通过卫生部药检所实验室认证,首批获得《药检所实验室认证证书》。
深圳市药检所设有办公室、业务技术科等两个职能科室以及化学室、中药室、抗生素室、药理室、生化室等五个检验科室,正在筹建医疗器械检测室和药品质量研究所。全所现有职工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2人,40岁以下专业人员占总数的74%。专业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1%,中级职称以上的占76%,是一支年轻而素质高的专业技术队伍。
该所现有实验大楼面积3098平方米,拥有控温控湿的理化实验室及达到洁净级别要求的无菌采样间、无菌检查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实验室、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室,普通级、SPF级实验动物室。拥有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及薄层扫描仪等分析仪器300余台。今年市政府加大了对药检所进一步拓展业务的投入,拨款1800万元用于更新和购买液质联用系统、气质联用系统、近红外光谱仪、全相色谱仪、毛细管电泳仪、热分析(差热/热重)仪等大批先进的高级分析仪器,此举将使深圳市药检所的仪器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建所二十年来,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奉行“科学、公正、优质、高效”的指导方针,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完成了大量的药品质量监督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几年来,在药监部门的领导下,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努力从保证全市药品质量的大局出发,坚持常年对辖区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有计划的抽检,并积极协助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为有效净化我市药品市场做出了贡献。据统计,近5年来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每年的检验量都超过3000件,其中50%以上是抽检的检品。药检所也多次被授予“优秀质检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先进单位”、“深圳市打假先进单位”等称号,多人获得省、市“打假先进个人”等荣誉。随着深圳医药事业的迅速发展,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都在不断增加,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在国内已处于领先地位。并且,通过深圳口岸进出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数量也大量增加,对深圳市药品检验所的工作范围和检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为深圳市的医药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目前药检所正在计划迁址重建,将按国家标准实验室和国际实验室认证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建成后,将极大地提高深圳市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能力,并具备开展进口药品检验、生物制品检定、医疗器械和药包材检测的条件,使深圳市药检所成为国内一流、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药检所,为深圳医药经济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用上安全药、放心药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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