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加祥通讯员季伟宣)最近,省委、省政府组织17个检查组分赴11个市和部分省直机关,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委常委、副省长按照分工参加了检查。检查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果。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市、部分省直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2001年、2002年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的情况等。
检查表明,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浙江大地充满生机和活力,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景象。
省委书记张德江在杭州检查时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的“龙头”。抓住了责任制,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就有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就能进一步巩固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造出不少好做法、好经验,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一是领导重视。各地各部门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普遍建立落实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增强了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责任明确。各地各部门每年年初对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负专责的工作局面。三是工作务实。注重责任考核,每年年中进行检查,年末进行考核;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得到落实;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四是成效明显。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初步纠正和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不同程度的遏制。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源头,抓苗头,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机关作风明显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信心不断增强。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检查组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条规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的新措施、新办法,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强化监督,建立健全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检查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贯彻落实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3个环节,推进领导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党动手反腐败的良好局面,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促进党的建设的不断加强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反腐倡廉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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