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0月30日讯(记者刘宇通讯员卢驭麟)为了健全完善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变更登记制度,加强土地权属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转让行为,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杭州市决定从11月1日起,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对房地产项目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制度。
这一制度是指国土管理部门在房地产项目竣工复核验收时,对每一个分割单元进行调 查、登记,并按分割单元颁发“分割登记许可证”,房地产销售后,业主凭“分割登记许可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一种管理制度。新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须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并同时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证》。购房者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即可向房地产开发商索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证》,持有并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对于购房者来说,新规定使购房的透明度与可信度大大提高。只要开发商出具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证》,即证明其项目的容积率、分摊面积、用地状况等都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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