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气预报 新闻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东方时空-时空连线专题 > 正文

时空连线:公共场所背景音乐告别“免费午餐”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0月31日13:12 东方时空-时空连线




  播出时间:10月31日

  [新闻背景]:从2002年10月9日起,凡在公共场合、以营利为目的公开播放的背景音乐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实施全面收费。根据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在营业场所使用音乐,都应该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收费将从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北京开始。本次收费范围首先圈定在宾馆
、饭店、咖啡厅、酒吧、商场、超市等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场所。民航、铁路、公交等运输行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等都在收费范围内。据悉,在不久的将来,从网上给自己的手机下载铃声也要付费了。

  主持人:当一个人已经习惯免费午餐的时候,一夜之间,要他开始为此付钱,我们可以想象他的各种情绪,吃惊、迷惑,甚至抵触。这种情绪靠一纸规定来化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尽管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帮助下,中国的音乐人已经开始得到回报,但是他们仍然面临挑战。今天节目当中我们请来两位嘉宾,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第一位是著名的音乐人郭峰,他在日本和新加坡等地从事音乐制作,第二位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副干事屈景明先生。

  主持人:郭峰,拿你的作品来说,为免费播放了这么多年之后,如果突然有一天,要他们为这个而付费的话,你觉得说服他们最难的是什么?

  郭峰:有可能大家长期以来这种习惯,觉得这个东西到处可以听,为什么要付费呢?

  主持人:屈先生,在你们这么多年和企业的谈判当中,可能会不断碰到像郭峰提到的问题,说这个CD我是用钱买来的,在自己店子里放,为什么还要义务为你付费呢?这个怎么解释?

  屈景明:我国的著作权法是91年颁布的,92年参加的国际公约。那么实际上从那时起使用者就承担了这样一个法律义务。但是到了今天,很多人还以为这是一项全新的事情,一个新的规定。这说明了大家对这方面了解很少,尤其不了解无形资产,也就是知识产权的规定,以及它运作的方式。比如您刚才讲到的,您买到的CD也好,VCD也好,你买到的只是那样一个物件,那个物权属于你,但那个物上也清楚地表明,不能在公开的场合,尤其是商业的场合播放。这就是作者的另外一项权利--表演权,公开表演权。根据法律规定,您在使用时应该获得作者的许可。

  主持人:您能不能用一个我们容易听明白方式,解释一下您所说的使用权,或者表演权。

  屈景明:比如说你买了一本书,你买到的只是那本小说而并没有把那本小说的内容全部买去。所以这本小说的内容你是不能更改的,也不能改编,更不能用它来赚取利润,只能自己去欣赏。音乐也是同样的道理。主持人:那有人会有疑问,比如我买一张张大千的画,挂在自己的大堂里头,我也不用付钱,这不是一样的道理吗?为什么偏偏音乐得我再付一次费用呢?

  屈景明:对,这就是音乐价值的实现。我们要是仔细分析一下,如果一个作者写好了歌,我们现在欣赏音乐的百姓很少是读乐谱欣赏的,只是听到声音才能实际获得。那么在整个音乐产业的链条当中,作者是最底层的,也就是生产原料的部分,相当于农民,他们生产的就像农民生产的棉花。那么进入工业环节以后还进行增值,然后到了商业环节。那么作者写了歌,后来歌手要唱,歌手获得了利润,唱片公司要出版,唱片公司获得利润。那么作者这一部分的利润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所以国际上就有这样的法律制度,采取一种播放背景音乐的时候,作者的表演权要通过播放者向他们支付。

  主持人:所以这部分权益保护的是说劳动最底层这部分真正创作者的利益。

  屈景明:对,他们的权利多年来是被忽视了。

  主持人:这点郭峰是一定很有感触。

  郭峰:对,应该说在十多年前,我就在日本的一个卡拉OK店听说了每播放一个歌的时候,这个歌曲就应有它的版税。我觉得,的的确确在目前来说,对于版权,特别是对于作词、作曲的权益来说,真的是目前非常非常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持人:从著作权规定的到现在,很多人以为是新鲜的事情,实际上像屈先生说的,92年开始有这个规定了。到现在,商家也好,普通也好,甚至包括有的音乐人也好,都觉得这是一件有点陌生的事情。那你怎么能够让普通人,而不仅仅是专业人士去理解这件事情?

  郭峰:其实很多东西都是属于先有规定,而逐渐形成一种习惯。比如我在新加坡,新加坡有个法律是不准吃口香糖,是非常强制的,一周之内一定消失。在强制以后,现在你去新加坡,没有人吃口香糖。新加坡人已经习惯了,不可能这样。

  屈景明:刚才郭峰说得比较好,这主要是观念的问题。当把这个观念说清楚了,说到我们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如果认可这样一个事实,认可这样一个法律规定,在操作起来倒觉得不是很难了。

  主持人:那么屈先生,改变一件大家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并不容易。我们知道关于背景音乐收费的事情,早在七、八年前就已经提出来,而且讨论过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那么这一次会不会不了了之?

  屈景明:我想这一次一定不会不了了之。

  主持人:为什么?

  屈景明:法律规定是强制的,它代表了国家和人们的意志,没有什么可讨价还价的。既然法律规定了,使用者有这样的法律责任,如果他不能按照法律的要求做,他就侵权,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主持人:我问问郭峰,从在北京、上海两个地方开始试点,给背景音乐收费以来,你有没有收到钱?

  郭峰:还没,我希望能够收到。

  屈景明:我想郭峰先生可能没有看他的账户,如果他看了他的账户,这个钱可能应该在他的账户里面。因为这样的已经两次了。多的作者可能已经能够一年收到三五千块钱,少的大概在百十块这样一个情况。

  主持人:我问问郭峰,这些钱的数目听起来并不大,像屈先生说的,可能寥寥无几,但是对你来讲这笔报酬意味着什么?

  郭峰:我觉得不是在于钱方面的问题,而是在于它会给我们所有的创作者来说,特别是作词、作曲的音乐人来说,有一个很好的希望。让所有的著作者来说能够有这样一个机会,去能够获得自己应该获得的这样的权益和利益。

  主持人:是,两位都提到了,为背景音乐付费的这件事情,音乐人获得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回报,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于劳动、对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可是真正要把这种保护落到实处,还是要把该收的钱全都收上来。那么收钱这件事情真的这么容易吗?比如天津去年向很多企业发出了要求支付费用的信件,结果是寥寥无几。而我们在对很多小企业的采访当中,也发现有很多人对此有疑问和情绪。所以接下来我们会讨论这笔钱到底该怎么收。我想问问郭峰,你的创作从此以后会得到保护,这当然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从目前来看收费的结果并不让人乐观,你觉得意外吗?郭峰:我觉得万事开头难,特别是在国内,它首先第一个是范围大,第二是最关键的人们没有这个意识,完全是从头起步,这是非常非常难的。前一段时间我刚刚做了一个国外电视台的节目,他们在第一次播出的时候一定要你签个字,以确认你同意这个东西播出。电视重播的时候他还会拿一个文要你签字,授权第二次能够重播。这对于一个表演者,或者一个创作者来说,是非常尊敬的行为。我觉得国内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距离,需要一点一滴的培养。

  主持人:屈先生,对于商家来说不可能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去主动交付这笔费用。那您现在要收这笔钱,靠什么呢?

  屈景明:我想,做这件事情要实事求是,要注意到国情,那么要承认广大商家大多数还没有建立起来这方面的意识。所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是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如果这件事情没有做好,单凭生硬的强行收取,不会产生很好的效果。所以做好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工作,在新闻、媒体的帮助下,广泛宣传这方面知识会对工作开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当然交费是使用者的一项法律责任,如果你使用上了音乐,法律就规定你应当履行法律责任,那么也就是说协会迫不得已的时候,也会采取一些法律的措施,诸如要求行政处罚,甚至提出诉讼。

  主持人:可是现在,您比如说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听到这些事儿会有疑问。您现在说只要使用到了背景音乐这个地方就应该付费,是他的法律责任。可是你怎么去了解他,究竟使用了没有?到底使用了多少?

  屈景明:我想在操作层面要考虑到这样一个现实,就是中国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大城市、沿海的发达城市,要比西部发达得多。虽然法律规定的义务是一样的,但是协会现在不会到西部开展这项工作,有可能在北京、上海,及其他沿海发达城市来开展这项工作。协会收费的标准,就是这个行业对于音乐的依赖程度。也就是说歌厅、舞厅没有音乐是不能开的,完全依赖于音乐而生存的。比如五星级宾馆如果没有音乐,顾客可以提出投诉的、抱怨的。所以对于歌厅、舞厅、五星级宾馆这样大型的使用者来说,协会会专门关注,派出工作人员去调查,甚至带着公正人员去搜集证据。

  主持人:但是你们有没有估算过,如果现在按照这种方式去监控的话,所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是非常巨大的。

  屈景明:操作这件事情一定要考虑实际的支出。因为协会目前的工作开支,只能占收到费用的20%,也就是说每收到100块钱,工作费用的最高开支只能是20块钱。协会是千方百计减少这种支出。所以在北京和上海都是通过两个行业协会,通过一纸合同就解决了成百上千家使用者的使用问题。

  主持人:我想最后问问郭峰,现在你们所有的音乐创作已经得到真正法律上的保护。如果有一天你仍然遇到了很多让你困扰的事情,比如说很多地方播放你的音乐但是仍然不付费用,你会怎么办?

  郭峰:这个,还是需要国家,还是需要真正的这种管理机构来进行管理。主持人:屈先生,您看很多像郭峰这样的音乐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相对于个人而言,如果我们自己去向那些不为音乐付费的单位讨个说法,可能太困难,或者太麻烦了。怎么样能够真正有效的帮助到这些创作者?

  屈景明:这正是建立创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一个理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世界立法的时候,都极力地推进各国在法律当中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有关条文,知识权管理的运作,它实际上又解决了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两难问题。大家都知道音乐使用有它的即时性、广泛性的一个特点。比如说中国的,北京的一个使用者,他使用的音乐可能是美国的、日本的、法国的,作者个人根本不可能来监视他,只有建立起来这样的集体管理组织,每一个国家都有这样一个组织,这个国家的权益人加入到本国的组织,每一个国家的集体管理组织又相互授权,最后构成一个网络,造成世界任何一个作者的著作权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有人替他照看这样一个结果。

  主持人:好,谢谢两位。有人做过这样的研究,当普通人在商场,或者酒店消费的时候,那里面播放的背景音乐会在人不自觉的时候,渗透进大脑皮层,让人感觉到兴奋、愉悦,获得放松。这就是商家所获得的无形的利益,多年来他们一直为此获得免费的午餐。而最近在上海和北京试点推行的背景音乐付费的制度打破了人们这种约定俗成的观念。根据我们了解这一制度也将在广州等15个大中城市继续推行。


发表评论】【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东方时空-时空连线专题
 相关链接
南京对背景音乐开始收费 张惠妹演唱会已经交纳 (2002/10/22 10:43)
营业场所播背景音乐要交费 深圳预计明年开始实施 (2002/10/16 09:20)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详解背景音乐收费细则 (2002/10/15 13:55)
北京“背景音乐过耳收费” 记者调查探各方反应 (2002/10/13 08:43)
湖北省盈利场所背景音乐将告别免费午餐 (2002/10/13 07:30)
评论:背景音乐收费将使文艺生态改观 (2002/10/12 03:29)
天津去年已对公共场所背景音乐收费 付费者寥寥 (2002/10/11 10:38)
上海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今年底将全面收费 (2002/10/11 09:33)
今起北京赢利性公共场所背景音乐全面收费 (2002/10/10 06:21)
饭店背景音乐今起收费麦当劳也要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 (2002/10/10 01:33)
中国旅游景点开始支付背景音乐版权使用费 (2002/06/27 09:19)
背景:北京传统工艺--雕漆(2002/10/30/ 15:40)
时空连线:专家谈保护即将失传的北京工艺美术(2002/10/30/ 14:39)
时空连线-观众反馈:切实防治爱滋病(2002/10/29/ 11:36)
《时空连线》编导手记:今后我该怎拍医院(图)(2002/10/25/ 14:14)
《沟通的故事》有奖征集活动(2002/10/25/ 13:28)
图文:长城飞越遇难者王家雄出发瞬间(2002/10/24/ 11:05)
图文:长城飞越遇难者王家雄脱离瞬间(2002/10/24/ 11:01)
图文:长城飞越遇难者王家雄起越瞬间(2002/10/24/ 10:56)
图文:长城飞越遇难者王家雄落地瞬间(2002/10/24/ 10:54)
时空连线:长城飞越遇难者队友教练接受采访(图)(2002/10/23/ 17:11)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笔名:   密码:
· 百变铃声千变酷图 5元轻松拥有!
· 2002年西湖博览会短信服务
· 欢迎订阅欢乐英语系列短信
· 下载鸟啼铃语 获彩屏手机
· 越洋短信 万里传情
· 恐怖图片鬼怪铃声--万圣节狂欢夜
头条新闻
(30元/月)
体育新闻
(0.2元/条)
非常笑话
(0.5元/条)
两性学堂
(0.5元/条)
你的手机: 手机密码:   > 快速获取密码
图片  铃声  言语  自写短信  游戏  订阅分类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联通手机购买个人家园,百分百中奖!


下鸟叫铃声获手机
每月5元铃图随心换
东北人都是活雷锋
《我的野蛮女友》
[周华健] 忘忧草
[林志炫] 单身情歌
更多精彩铃声>>









诺基亚   西门子
摩托罗拉 三星
阿尔卡特 松下
爱立信   三菱
更多精彩图片>>



新浪商城推荐
  撩动她的欲望
  • 登喜路红瓶男香水
  • 月色如水小夜衣
  • IBM笔记本电脑
  • IBM送128MDDR内存
  • IBM送64M优盘
  • 电脑配件降价啦
  • 超级显卡才百元起
  • 大功能刻录机特价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