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10月31日消息:通过拍卖途径合法取得的房产,由于其证件不齐全,买受人一直难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至昨天,平阳县水头镇居民杨龙为此事已奔波了两年多时间,但仍未获得解决。
2000年2月1日,平阳县水头镇会案清案办公室委托温州拍卖行平阳分行拍卖有关债务人的房屋,杨龙以12.8万元拍得一套住房。在成交确认书上,委托方水头镇会案清案办公室 承诺提供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平阳县工商局还为此拍卖作了经济合同鉴证。
事后,杨龙在办理这套住房的过户手续时却发现,该拍卖物尚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于是,杨龙曾多次找过水头镇政府、水头镇会案清案办公室有关人员,要求他们予以协助提供该房产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但一直未能如愿。他向法院起诉又不予受理。
昨天,记者就此事来到水头镇会案清案办公室采访。经办人员陈宜森承认,因为原先经办人员调动频繁,没有交接好,所以此事便搁置至今。他说,已与规划、土管部门取得联系,尽可能补办有关证件,使杨龙早日取得产权过户手续。水头镇镇委副书记卢立取表示,他们将重视解决这一问题,与有关部门协商后,让杨龙多年来的心愿尽早实现。(温州日报 吴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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