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刘芳)从今年7月起,北京市开始为在京服务满3年的外地人才办理寄住证换户口簿手续。记者从市经委获悉,年内约有百名外地进京的人才办理该手续,成为本市市民。
本市于1999年6月24日颁发《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其中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引进紧 缺人才,可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证》工作满3年者,可由用人单位推荐,经主管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本市约有400名持工作寄住证的引进人才,此次办理正式调京手续的是1999年进京并在当年首批办理寄住证的人才,今后本市将陆续为寄住证满3年的人才办理同样的手续。为此,有关部门提醒寄住证持有人:寄住证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内须经市人事局批准,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寄住证失效;中途换工作的人员,须办理新的寄住证,等新证满3年方可办理正式调京手续;进京后又因故离京的人员,其寄住证须交回原单位并由市人事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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