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铁岭消息(卢长生特派铁岭记者赵天乙)利用从事特种养殖业可以取得高额回报作诱饵,让不少人陷入了特种养
殖业赚大钱这个陷阱,到最后物财两空,大呼上当。昨日,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又审结了一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养殖户货款
60多万的诈骗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连志是铁岭县凡河乡凡河村人,2001年3月,曹在未经合法注册登记的情况下,成立
了铁法市巨大美洲肉鸳鸯养殖协会。同时,李春禄、单明(外逃) 加入“协会”,曹任命李为“协会”会长,负责收款,三人
共同经营管理该“协会”。“协会”成立后,曹和李以出售优质、高效益美洲肉鸳鸯肉雏儿、种雏儿、保证高价回收种蛋和成
品肉鸳鸯为诱饵,大量印发宣传资料,做多期电视广告宣传,并向养殖户谎称回收成品鸳鸯销往大连外贸,高价出口,诱骗沈
阳、铁岭等地的养殖户与协会签订“委托饲养合同”及“种蛋回收协议书”,共与144户养殖户签订了饲养与回收合同。2001
年8月,在大量肉鸳鸯、高粱、大豆成品接近回收期之际,曹与李商议外逃。2001年9月27日,两人销毁账目后外逃,
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曹连志、李春禄以签订养殖合同为借口,骗取养殖户购雏款和定金668432元,曹连志骗取种植
户种子款32235.80元。法院认为,曹连志、李春禄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的单位,并且在无实际履约
能力的情况下与养殖户签订委托饲养合同,在大批成品接近回收期并且收取养殖户定金未付雏的情况下,毁弃账目,携款外逃
,骗取养殖户货款数额特别巨大,另外,曹连志以普通大豆和高粱种子冒充美国优质种子,骗取种植户购种款而未按合同约定
回收,其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判处曹连志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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