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由于收受贿赂20余万元,原湖北武汉市汉南区区长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0余万元的原武汉市汉南区区长王年生(正局级),近日被武汉市中院 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到1998年期间,王年生在担任江汉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江汉大厦建设开 发过程中为武汉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了“便利”,并先后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胡某贿赂的人民币17万余元、美元1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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