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昨天在京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在我国开展住宅质量保证保 险。
协议签订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对通过建设部住宅性能认定的A级住宅提供为期10年的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保险 费由开发商承担,消费者在购买住宅的同时获得保险公司的保单。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内,当住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直接向消费者赔偿修理、加 固或重新购置住宅的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住宅的销售价格。
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开发的蜀风花园城·兰苑一期住区,昨天率先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了住宅质量保 证保险意向书,成为这一险种的首家投保者和未来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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