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1月1日电(记者巫奕龙、余瑛瑞) 厦门市环保局日前完成《加快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调研报告》,提出在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中,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2002年起,编制西海域、马銮湾整治开发利用规划;继续做好养殖业者转产和转业工作以及海域清淤工程;通过3年的整治与开发,促使西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港口航运、滨海旅游、临海工业得到快速协调发展。
2010年海域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全部海滨浴场水质适于游泳,赤潮频率降至每年一次以下。
措施:1、继续落实西海域水产养殖综合整治工作。实现今年内西海域水产养殖全部退出,并开始建设十万吨级航道和启动厦门大桥两侧海域清淤工程,确保该海域港口航运主导功能的发挥。同时编制西海域、马銮湾整治开发利用规划,规范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编制同安湾、大嶝海域水产养殖规划,对现有水产养殖进行普查登记并确权发证,推行科学养殖,发展高附加值的增养殖。
2、实施截污和护岸工程。将建设和污染整治重点放在马銮湾海堤周边和厦门大桥两侧区域。2005年前建成马銮湾周边污水管网并将区域污水调至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完成同益码头至第三码头的护岸工程和高崎至机场的护岸工程,东方高尔夫球场外滩的生物护岸工程。完成打通马銮和高集海堤的工程。马銮湾的整治,必须坚持先清淤,再分期分批破堤的方针,防止马銮湾的污染物进入西海域。高集海堤要开挖多个涵洞,增加过水断面和水交换能力。
3、进一步抓好员当湖流域的截流工作。严格控制污水进入湖内,包括污水处理一厂的尾水也不应排入。根据环西海域各污水处理厂的特点,分别提高其污水处理深度,除磷脱氮。
4、实施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加强海域使用审批管理,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有偿用海制度,严禁在西海域进行围填海建设,严格控制其他海域围填和占用海域行为。
5、着力整治岸线,拆除违章建筑。环岛路东、南路段沿海一侧不得建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构筑物。在全面调查厦门海域入海排污口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方案,将城市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在2005年前封闭未经论证和审批的主要的入海排污口。严禁采掘海滩沙和改变地形及损害沙丘或沙丘植被的活动,减少泥沙迁移;建设沿海防风固沙林带,尤其要恢复红树林的种植。
6、加快实施九龙江流域整治工作。结合九龙江流域整治,防止上游水土流失,并积极采取清淤、疏浚等有效措施,解决航道淤积问题。同时制定海域垃圾管理规定,实行小型船只和海域设施垃圾收集制度,加大海上环卫基础设施投入,落实海域环境卫生管理。
7、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海洋监测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严格的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杜绝野蛮施工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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