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你外出旅游是不是有过这样的遭遇:在旅途中被强制消费;导游为捞取外快与景区、酒店、商场
等进行幕后交易?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从今天开始,到江西南昌旅游的人们就再也不用为此类现象烦恼了,因为从今天起,南昌市的旅
游行业将针对上述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公收佣金制度”。此外,为了确保导游的正当利益,南昌市也推出了《导游人
员劳动报酬及社会保 险暂行规定》。
“公收佣金制度”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报酬机制、杜绝导游私拿私收回扣
。制度规定,今后南昌地区必须与旅游消费场所(旅游购物、餐饮、娱乐消费等)签订《公收佣金协议》,并明确佣金返回的
比例、方法和时间。同时,协议还要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级相关的旅游行政部门则对辖区内的旅游消费场所进行日常
监督和管理,坚决禁止旅游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的行为,导游人员也不得擅自带游客到未与旅行社签订协议的旅游消费场所,更
不得在旅游消费场所拿回扣。与此同时,为使导游的正当利益得到保障,南昌市旅游局已出台了《导游人员劳动报酬及社会保
险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所有导游人员从事导游活动,应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并约定好双方的责、权、
利,双方签字盖章后送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机构鉴证。(夏震、宋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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