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讯 10月30日,聊城市452户居民,从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到了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这是我省土地登记发证制度首次实施的重大改革。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处长张国俊介绍说,土地分割转让许可登记,是国土资源部门对需分割转让的房地产,在转让前进行调查、登记,并按需分割转让单元,颁发分割转让许可证。转让后受让方凭分割转让许可证,办理过户登记。土地分割登记的特点,就是在批出土 地后,以每套房为单元,将一大块土地分割成小块,提前进行土地登记工作。这次颁发的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在全省是第一次,为我省全面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搞好我省该项办法的改革试点工作,聊城市进行了3个多月的积极探索。该市有关部门人士认为,土地分割登记作为一种管理制度,适用于面广量大的公寓式住宅土地登记发证,与以往的登记制度相比具有以下创新:
提前介入,及时审核,从快办理。以往住宅小区的土地登记,必须要待整个小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后才能验收发证,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个小区综合开发项目的整体竣工要好几年甚至十几年。那么早期入住的居民必须待整体项目竣工后才能申领到土地证。而土地分割登记只要整体项目中的单幢楼封顶,开发商即可申请验收,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即可审批发证,居民可以尽早地申领到土地证。
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办证效率,方便群众。开发商在对单幢楼申请验收的同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每幢楼的总建筑面积、每户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分割证申请表。国土资源部门在验收审批后,核发每幢楼的大土地证和每户的分割转让许可证。开发商在售房时将该户的分割转让许可证转给购房者。每份分割转让许可证上都明确地打印了换领土地证的所有内容,购房者只要在分割转让许可证上签名盖章,无须再填写任何表格,即可到国土资源部门换领土地证。
有利于规范开发商的用地行为,有利于居民住房上市交易,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以前一个项目只有一个土地证,家家户户买了房之后,都需要开发商提供土地证复印件,中间环节多,既麻烦又容易出差错;有了分割证,给开发商节省了很多精力。同时,开发公司面对的是来自社会的监督,这就促使企业自觉地规范用地行为。此外,住房要上市交易,只有房产证是不行的,还要有土地证。土地分割证则为此提供了方便。(记者 宋庆祥 通讯员 吴清涛 李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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