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1日电(记者周解蓉厉正宏)《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今天上午在上海签署
。《联合声明》说,总检察长们一致认为,在当今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六国司法合作,有助于
找到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适当措施,并有助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
总检察长们声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相互司法合作方面,将恪守《联合国宪章》 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
则,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
总检察长们一致认为:有必要在司法领域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打击恐怖主义
、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关于建立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联合国打击跨越国界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它有
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以及非法移民方面开
展紧密协作;将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通过多边合作,积极开展相互间的司法协助工作,在涉境外案件的调查取证、缉
捕和引渡罪犯、涉案款物移送等领域进行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拓宽司法合作渠道,提高合作效率,发展成员
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的直接合作机制;将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建立有效的司法信息交换机制,相互交换有关现行法律
、执法实践以及打击犯罪方面的信息;将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相互开展检察业务考察和培
训,探讨、落实或完善具体的培训计划,相互交流、学习和借鉴检察工作方面的经验,提高检察官的素质。
为了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之间的司法合作,总检察长们还决定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定期会
晤机制,每年一次,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下次会议将于2003年下半年举行。总检察长们表示愿意与其他国家司法机关和
国际组织在有关国际条约和协议的框架内开展广泛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长图苏普别科夫,吉尔吉斯共和国副总检察
长伊沙耶夫·鲁·伊,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柴卡·康斯坦丁·列昂季耶维奇,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长巴巴汉诺
夫·巴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兼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捷赫卡诺夫·巴哈德尔·阿克巴拉列维奇共同签署了《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
韩杼滨说,《联合声明》的签署,对扩大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合作范围,进一步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
的司法交流和合作,必将产生重要的影响。《联合声明》表达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的共同意愿,也为上海合作组织
成员国检察机关共同打击犯罪,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依据,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
到一个新的阶段。中国检察机关将认真遵守《联合声明》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加强司
法合作与交流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期两天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今天闭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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