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仁洪)昨日上午8时许,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开庭审理震惊全国的南充达亨副食品批发市场“3·1”特大火灾的责任人,谭建忠、冯学强、蒲冬梅、王玉军、黄之宇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带上法庭。
今年3月1日凌晨,南充市顺庆区府街125号达亨副食品有限公司批发市场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1万元。谭建忠、冯学强、蒲冬梅是该市场鑫 成批发经营部的雇工,王玉军、黄之宇是该市场的保安。南充市消防支队认定火灾原因为:卸货时,谭建忠违章使用蜡烛照明引起库房内包装纸箱等可燃物起火所致。因此顺庆区检察院请求法院以失火罪追究被告人谭建忠的刑事责任,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冯学强、蒲冬梅、王玉军、黄之宇的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谭建忠、冯学强、蒲冬梅三人均称,点蜡烛是事实,但在离开时将燃着的蜡烛吹灭了。起火原因并非蜡烛引起,有待进一步查明。王玉军、黄之宇则称,当晚他们尽责尽力,对火灾不应承担责任。昨晚8点过,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待合议庭合议后,法院再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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