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十一月一日电(记者顾时宏)自一九九八年以来,海南省组织部门遵循以扩大民主为方向,采取干部能上
能下的举措,建立领导职务任期制、试用期制、淘汰制、弹劾罢免制,推动了该省干部人事工作的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海南省不断完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的做法,初步营造了一个尊重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的良好环境。全省省直机关结合机构改革年度考核先后进 行了三次大规模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并坚持做到“五公开”:公开
岗位及职位资格条件、公开报名人员、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面试答辩成绩、公开选拔结果。
目前,海南省六十六个省直单位和全部市县开展了此项改革,近四千个岗位被拿出来竞争,约四千人上岗,二百七十
七人由领导职务转任非领导职务,以降职、降级、离岗培训或其它形式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科、处级干部二百三十九名,初
步解决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
海南首次公开选拔副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始自一九九八年八月,海南省又公开选拔十二个厅级领导职位,这次公开选拔
在四个方面有新突破:一是首次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二是首次公开选拔正厅级干部;三是选拔报名的范围首次由党政机关、事
业单位扩大到省属国有企业单位;四是首次实行两轮面试。同时,此次海南省将监察厅副厅长的职位定向在非中共党员中公开
选拔。
据统计,四年来通过公开选拔工作,先后六次选拔副厅级干部五十六名,占该省副厅级职位的百分之二十二,占同期
新提拔副厅级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二。一九九八年至今,海南各市县共公开选拔处级干部九十一名;公开选拔科级干部二百七十
七人,占新提拔同级干部的百分之二十六点六。
在干部监督上,海南实现了“三个转变”:由重任期监督向任前、任期、离任监督并重转变,由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
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并重转变,由重查处向预防、警示、处分并重转变。
海南省组织部官员称,在今后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海南将建立起一套与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
制健全、法制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实现特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