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频道1日讯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实施2个月了,然而与此相配套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却一直没有出台,这使得担任医疗事故鉴定的省医学会的医疗鉴定工作一直无法开展。
据悉,为了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适应,省卫生厅早在8月份就向省物价局提交了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请求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然而,由于在判定医疗鉴定费用是属于行政性
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和省物价局获悉,为改变这种状况,在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未出台之前将按卫生厅原先拟订的收费标准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已收患者的费用将待新的收费标准出台之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作者:康文科彭进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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